行政院擬再次釋出平地農地開發住宅政策,這次不同以往,創新土地取得及開發機制,其中取得土地至變更地目由政府一手包辦,農地以建地方式公開標售開發。這項田園集體式住宅新商品,引起建商及房地產業者一陣騷動,預料掀起一波房市革命,對現有農舍別墅及都會區豪宅將帶來競爭效用。
行政院這次釋出特定區位農地開發田園新社區,特性與一般住宅有區隔,初步構想包括開發養生村、藝術村、Soho村、科技村,企業村,建商可為特定族群或移民族群規劃設計不同田園住宅型態,例如企業村像華邦電為員工興建集體式住宅,藝術村可讓藝術家進駐,激發創意與靈感等。
田園住宅區位具一定指標遴選條件,包括距交流道很方便,禁止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,服務範圍公共設施機能要很完整,包括自來水、電信、瓦斯、電力、郵局、警察局、醫院及學校等條件都納入評選。開發總量原擬訂十年
據悉,開發面積及每公頃戶數也不訂門檻,每戶樓地板面積由建商彈性規劃,但政策強調低密度,農村改建條例將明訂建蔽率三○%,容積率六○%,約可建二層樓,且最大特色是多綠多覆率,綠覆率每一社區強制規定至少佔開發面積五成。所有規劃包括建物型態、隔離綠帶、公園道路等公共設施全交建商彈性創作。
高層說,每戶坪數盼至少五、
據了解,政府擬以建地方式將特定農地公開標售,建商出價高者得標,政府以開發權概念收取開發權利金,扣除地主及地上物補償費及行政成本後,若有剩餘開發利得,三成撥入中央充實農村改建基金,另七成由地方縣市決定如何與地主共享,可全給地主,地方也可保留一定比例。
據跨部會研商初步架構,政府採區段徵收取得土地,可解決祭祀公業或上千持分小農地主協議棘手問題,地主只領補償金不領地,補償金由於變建地,遠大於現行區段徵收公告現值加四成,地主獲益可能高達百倍,條例將明訂只要開發面積二分之一以上地主同意即可辦理區段徵收,變更地目依現行機制辦理,但程序儘量簡化。由於建商要標售土地提出開發計畫後才算成案,政府不會有資金積壓風險,不會重蹈新市鎮開發失敗覆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