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世榮/北市(政大教授) 中國時報 2007.06.07
感謝林樹山委員對於本人〈農地開發不用踩煞車嗎?〉一文的指教,謹就關鍵點敬覆如下:
本人以為雙方認知最大的不同,乃是彼此對農舍定義有相當大的差異,林委員似乎誤把農舍當成農宅,忽略了農舍應是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。「農業發展條例」在多年前制訂之時,就把農舍視之為「農業經營不可劃分的一部分」。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規定農舍所座落之農業用地「應確供農業使用」;另外,也規定「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,扣除興建農舍土地面積後,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應為完整區塊,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。」
有了上述了解後,或可理解政府為何規定農舍所座落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
如今,林委員甚且要將農地面積降低為
因此,問題的關鍵是,我們還要不要農業?本人及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認為,為了台灣的永續未來,我們除了要求政府立即檢討目前的農舍政策之外,也要求政府對於台灣農村的整體規畫必須加緊進行,如此,才能讓生活於農村的農民真正享受優質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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